兰德曼女士于2002年6月加入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担任美中教师交流项目主任。作为教育项目主任,她还负责监管委员会的其他教育交流项目。在加入委员会之前,兰德曼女士执导美国学术团体理事会的教师交流项目长达六年。前此,她于1992年至1995年担任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助理主任,1991年至 1992年担任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项目副主任,1987年至1991年担任设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与中国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的项目协调员。

兰女士是中美建交后最早受邀执教中国的美国人之一(1979-1981)。之后,她又在中国待了一年, 继续她的中国语言学习, 同时在新成立的CBS北京新闻局工作。回到美国后,她开始致力于美国与中国之间的教育和文化交流工作。她于布朗大学取得中国语言和历史学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国际关系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