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交流中美法律及人权问题,全国委员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在2009年12月共同主办了中美法律及人权对话。第三次对话在201年9月举行。

首次对话在江苏南通举行。美中顶尖法律事务所、学术代表、律师聚集在一起,讨论影响人权的四个法律方面的发展:(1)开放政府及公开政府秘密,(2)审前羁押,(3)律师的角色,(4)非司法处罚。这次双轨对话是首次由两国非政府组织共同举办的。在2009年11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进行了会面,同意主办法律及人权的官方对话。

对话双方包括了代表一系列法律机构的专家(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最高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及地方司法部门;美国联邦司法部,商务司法部;及两国辩护律师和学术代表)。这些专家对机构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给对话增加了不少深度和关注度。交流使得两国专家能够将自己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到法制改革问题上。与会者也决定以后将在两国法制及人权问题的交流上加强沟通。